114學年度第2學期論文專業領域審查公告(115/2/23~3/6止)
一、 申請項目: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論文專業領域審查(112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二、 申請日期:
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三、 應繳交資料及申請流程:
(一)112 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請進入學生資訊系統登打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
(二)列印「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提交系辦即完成申請。
四、 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 8 條規定:
「研究生須於學位論文撰寫初期,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題目及內容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另除有明訂須論文研究計畫口試之系所,於研究計畫口試時,確認學生學位論文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外,其餘系所學生,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或最遲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依系所規定期限,將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若審查不符,系所應令學生修正改善;若在校生對系所審查有疑義,或於畢業後被檢舉或發現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領域不符,則參照本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處理程序進行調查,並進行適當之處置。」
